《短歌行》

建安十三年(汉献帝年号196-220)曹操破黄巾,擒吕布,灭袁术,收袁绍,统一北方,此时,率领百万雄狮,直捣长江,准备一举灭掉孙刘,统一天下。

大战前夕,犒劳军士,宴席之上,忽闻乌鹊啼鸣,有感而作,传诵至今,我一直很喜欢曹操的这首诗,大气磅礴,踌躇满志。此时的曹操年过五旬,回望曹操的一生,慷慨激昂,指点江山,令人敬仰。
《品三国》中谈到,曹操是治世之能臣,乱世之奸雄,在十八路诸侯云集歼灭董卓时,他还是想做一名能臣的,可是看到诸侯间的尔虞我诈,各为其利,不知进取的现状,曹操才下定一个决心,他要自己干。他错了吗,在我看来,这个未必吧,天下合久必分,分久必合,天下人聚集在一起成为一个国度,这个国度就是属于天下人的,而不是属于“领导”的,能者居之,另外,作为一个普通的百姓,需要的只是一份安宁和一份净土。从曹操的诗句可以感受出他是个心胸宽广,踌躇满志的人,实际中也是一个敢爱敢恨的汉子,曹操一生最喜欢的武将是关羽,从关羽的温酒斩华雄,到过五关斩六将,华容道,最后死于吕蒙手下,败走麦城,曹操召集文武百官给关羽送行,足可见曹操的爱才与情义,他并不是说说而已的!人言二十岁佩服孔明,四十岁佩服曹操,六十岁佩服刘备。说实话,着实没看出刘备的睿智,也许我还图样吧。
概当以慷,忧思难忘. 何以解忧,唯有杜康.好吧,我又有点怀念一些东西了。